7月2日下午,招标与采购处“招采小讲堂”顺利开讲,全处人员集中学习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号)、《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函〔2026〕7号)。
处长唐俐玲聚焦政策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对采购人的责任与义务做出精准解读。她强调,编制采购文件应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遵守货物类采购项目评审因素主观分占比不超过20分、服务类项目评审因素主观分占比不超过40分的赋分规则,编制采购文件时要重点核查分值设置的合规性、合理性。采购人、代理机构也应全面核对评审数据进,重点核查各评审专家主观分项评分与全体评委对应分项平均分的偏离情况。
采购人应依法履行选取使用评审专家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评审专家选取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对评审专家的履职行为进行评价,发现违规行为应现场记录、保存证据,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全处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吃透新规政策内涵,明晰合规操作边界,有效提升对标新规履职、精准规范开展采购业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