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速学习!读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
作者:招标与采购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5-10-30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是指学校食堂使用量较大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食材。


02 供应商管理

    学校应当按“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应商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供应商应符合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大宗食材的供应能力、近3年内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公开招标,合理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义务,每一轮招标投标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对出现严重问题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终止与相应学校签订的合同并追究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学校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


03 采购和验收管理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

食材采购:原则--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禁止--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

索证索票要求:应当分别按照从食品生产者,从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品销售者,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的有关要求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相关文件。

采购畜禽肉类--查验并留存与之相符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要查验并留存与之相符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采购大米--查验并留存包含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合格报告。

验收管理:各学校食堂应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在现场负责验收,验收人员至少包含学校食品安全员和食堂管理人员。

信息核对--核对与购货凭证(或者送货单据)上的名称、数量是否相符。

外观检查--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污渍、霉变、腐烂,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有异味、有病虫害附着等。

标签检查--检查外包装标注信息是否完整。

温度检查--需冷藏冷冻的是否冷链运输,冷藏大宗食材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冷冻大宗食材表面温度不宜高于-9℃。

票据核验--检查随货同行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文件上载明的内容是否与到货的食品信息保持一致。

不合格大宗食材处置:发现有验收不合格情形的,或者有不得采购的,应当当场予以退回销毁,并如实填写退回或销毁记录,宜保留可追溯的退回或销毁影像资料等。


04 入库及贮存管理

    ①入库管理:对入库查验验收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入库时登记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随货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②贮存管理:大宗食材贮存时应分类贮存,贮存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学校应定期进行原料自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处理;入库、出库必须由学校专人负责、签字确认,出库时应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05 档案记录管理

    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大宗食材供应商的选取与管理采购过程、查验入库贮存使用记录、剩余大宗食材库存处理记录等过程,鼓励学校使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进行档案记录管理,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湖性。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二年。


06 从业人员培训

学校食堂应当明确大宗食材采购验收岗位职责,加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意识采购验收能力,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医学院招标与采购处  版权所有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