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走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误区
作者:招标与采购处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10-18

采购问答

在日常填报采购项目时,经常有老师不清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什么意思?中小企业是质量不好的企业吗?为什么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什么情况可以不专门面向?本期的小讲堂让我们一探究竟,走出误区,让填报不再迷茫!


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是中小企业以及如何划分和定义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该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我们在填报项目时,常见的几类行业,例如: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上述的几类行业划分标准来看,可以明确的是:中小企业≠质量不好的企业。


接着,我们来进一步了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 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有没有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申报采购计划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采购人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熟悉采购项目,对符合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填写招标与采购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的《西安医学院采购计划申请表及相关表格(试行)(新)》,在附件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说明(预算≥50万项目)”页勾选原因并详细说明理由并另附单独情况说明文档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医学院招标与采购处  版权所有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